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:角膜炎、虹膜炎、视神经炎、有眼底变化的高度近视属于不能献血的情况。
详细规定如下:
暂不能献血的情况:
1.妇女月经前后3天或妊娠期、分娩及哺乳未满一年、流产后未满6个月。
2.一周内曾患感冒,急性胃肠炎。
3.半月内拔牙或做过其他小手术。
4.一月内曾患急性泌尿道感染。
5.三月内曾做过疝修补,扁桃体手术。
6.半年内曾患肺炎、痢疾。
7.一年内曾患伤寒、甲肝。
8.五年内曾经输注全血及成分血。
9.三年内曾患疟疾。
10.一周内曾患皮肤局限性炎症。
11.半年内做过较大手术。
不能献血的情况:
1.麻风病、性病和艾滋病毒感染。
2.有吸毒史、同性恋、多个性伴侣。
3.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。
4.丙型肝炎抗体阳性。
5.各种结核病。
6.贫血及出凝血疾病。
7.心脑血管疾病、高血脂症。
8.急慢性呼吸道疾患。
9.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、慢性胃肠炎、慢性胰腺炎、慢性痢疾。
10.急慢性肾炎、慢性泌尿道感染、肾病综合症。
11.甲亢、肢端肥大症、尿崩症及糖尿病等。
12.脑外伤后遗症、癫痫等。
13.黑热病、血吸虫病、四丝虫病、钩虫病。
14.做过切除胃、肾、肝、胆囊、脾、肺等手术。
15.角膜炎、虹膜炎、视神经炎、有眼底变化的高度近视。
16.经常性荨麻疹、慢性皮肤病。
17.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。
18.严重神经衰弱。